1997年10月,地处浙江杭州的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内部股份制改造,董事会全票通过一项决议:从公司现有的净资产中划出15%,作为个人股卖给员工和企业经营者,实行“工者有其股”的“二次合资”改革;公司总裁冯根生作为主要经营者,至少要认购2%的股份(计约300万元人民币)。但冯根生当即说:“我买不起”。事后他又谈到:这叫我十分难堪。买呢,我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多钱;不买呢,职工们又在观望,说:“要我们认股,你冯厂长要认大头,你带了头,说明是决心把个人利益和企业捆在一起了,我们没二话说。”这就提出了一个十分紧迫和棘手的问题,即那些一贯廉洁自律的厂长、经理,没有那么多钱投资入股,搞得很尴尬,怎么来认识和解决这个问题呢?其实,党的十五大报告已经明确指出:“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,坚持效率优先、兼顾公平,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,促进经济发展,保持社会稳定”。在我们党的文件中,正式写上“按生产要素分配”,这还是第一次。这就为我们认识企业经营者报酬问题提供了一把钥匙,从而为解决“企业经营者定价”难题开启了思路。
“按生产要素分配”,首先要明确哪些是生产要素。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有3个,即劳动、土地和资本。此外,还有技术、信息、房产,以及各种形态的知识等。
那么,还有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或必须列入生产要素呢?有!这就是企业经营者才能。坦率地说,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,缺资金,缺技术,缺管理,缺……但最缺少的是经营者,而且是现代职业经营者。企业经营者要跳出传统观念、传统工作方式、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束缚,塑造现代理念、现代人格、现代形象,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人们面前。
然而,企业经营者并不是可以自封的,也不是什么人可以钦定的。企业经营者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锻炼成长起来的,企业经营者具备一些特殊的素质,它包括:创新精神,冒险精神,敏锐的洞察力,强烈的“成就欲”,宽广的胸怀和决断能力。当然,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经营者,要把国家利益、民族利益、企业利益放在首位,要有艰苦奋斗的精神,乐于奉献的精神。
上述企业经营者素质,就是企业经营者才能。这种才能,更具体地表现为他的战略思考、战略眼光、科学决策、经营能力、管理经验……严格地说,这也是一种劳动,即高智能劳动。也可以说是一种“创造性劳动”。无庸讳言,在一个企业内部,绝大多数员工从事的是一般性劳动,而称得上是现代职业经营者的人,从事的是创造性劳动。
创造性劳动自然创造巨大的价值,自然应当获取较高的报酬,这是“按能力分配”,或“按才能分配”。这种“能力”或“才能”,相对于有形资产来说,又是一种“无形资产”。他投入了无形资产,就是投入了生产要素,因此,要按要素分配。
至此,问题越来越明显了,我们的那些杰出的企业经营者,可以而且应当获取较高的报酬。是否可以这样认为,没有张瑞敏,就没有海尔;没有陶建幸,就没有春兰;没有朱德坤,就没有小天鹅;没有冯根生,就没有青春宝……这不是抹杀企业广大员工的努力和贡献,这是尊重客观事实,承认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。不承认这一点,不从经济上实现企业经营者的个人价值,企业经营者可以凭“热情”、“精神、“事业心”工作、奋斗,但不能持久。
据了解,目前上海有的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要求,对分配制度试行了这样的改革:(1)企业经营者抵押金:职业信誉+个人财产。其中,职业信誉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按一定规则抵充一部分押金,个人财产抵押额度占公司帐面净资产的1%—5%。(2)考核指标:实行年度考核和经营合同期考核,考核指标核定:净资产利润率(占考核权数70%);净资产增值率(占考核权数20%);职工人均年收入增长率(占考核权数10%)。(3)奖励办法:完成或超额完成考核指标分别按不同比例奖励或累进奖励,经营者所获的奖励20%—50%以货币形式当年兑奖,其余部分逐年折价入股。经营期末,予以审计确认,给予兑现。(4)处罚办法:将考核指标的70%作为底线。年底考核高于底线低于目标值,抵押金不作扣罚;年度考核低于底线,则将未完成差额视作100%。抵押金总额视作100%,按1∶2比例减扣低押金;若抵押金不敷充抵未完成指标差额,经营者或者补充抵押金,或者被取消代理经营权。
综上可见,企业经营者的报酬,既有按劳分配部分,又有按要素分配部分,而且应偏重于按要素分配。在具体形态上,可以表现为:(1)工资;(2)奖金;(3)津贴;(4)“干股”或认股权。在具体数量(比例)确认上,可以通过谈判、协商来解决。广大员工不仅不会有意见,而且希望经营者持大股,把企业家个人利益与企业经济效益、经营风险都捆在一起,不仅有激励作用,而且有约束作用。毫无疑问,这样做,与某些厂长、经理贪污腐败决无共同之处,相反,能把腐败现象降到较低程度。如果确能在腐败问题上起到遏制、消解作用,真是功莫大焉!我们的许多企业,尤其是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,将在相当程度上摆脱困境,提高效益。(作者单位: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主任、教授)